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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 发表时间: 02-16
  • 来源: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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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集中管理时间及地点

    每周日晚自习前各班指定专人统一收回,清点数量做好记录交给班主任。周日晚一自习各班班主任上交到学校手机存放室并登记存档。周五课后各班主任领回下发。

二、人员范围

1.原则上每班男女生可各留一部手机,由班主任指定。

2.跑校学生要自觉规范使用手机,不在教室、实验室等场所使用手机。

3.存在身体、心理等问题需日常使用手机的学生可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写出保证(保证书范例附后),家长签字后交给班主任。

4.团委、学生会、国旗班等学生干部因工作需使用手机的,经相关负责老师批准签字后可领取手机。

5.无特殊原因其余学生手机一律集中统一管理。

三、管理细则

1.学校将不定期展开手机检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手机由学校统一管理至期末。 

2.留存手机的学生要做好自我约束,不得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如任课老师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可将学生手机扣留并送交学生处或班主任。按上述条例处理。

3.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入场。一经发现,考试按零分处理,并参照上述条例处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可凭假条领取手机后离校。

5.经申请获批自行保留手机者,发生手机丢失、损坏等,责任自负

6.使用备用机,一经发现给予纪律处分并学校统一管理手机至期末。

7.未尽之处另行补充。

 

 

 

 

晋中市卫生学校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