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宣传资料
- 发表时间: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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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次“社会保障卡”正式使用的含义是什么?
此项工作的内容是指市本级在指定时间后,正式开始使用山西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此次只指市本级),只有两张卡可有效使用。其一为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其二为全市统一的“临时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临时卡’)”。“临时卡”是为参保人员在参保后未能及时办理到“社保卡”,或者在使用“社保卡”的过程中丢失而急需使用时,“申领”的在全市范围内有效的卡。
2、社会保障卡与目前使用的晋中市医保中心发放的“晋中市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如何衔接?
社会保障卡正式使用之后,原来参保人员使用的“医保卡”将停止使用,原医保个人账户上的账户结余和消费记录(只限本年度)将会在新卡使用中自动体现、使用。
3、“社保卡”和“临时卡”的关系
“社保卡”和“临时卡”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张卡有效,“社保卡”优先有效。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时,如有“临时卡”应交回;如有“社保卡”时,不予办理“临时卡”。
4、“社保卡”和“临时卡”的区别
“社保卡”无使用有效期的期限,“临时卡”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社保卡”在“社保功能”的基础上,搭建了“金融功能”,具备“扩展应用功能”,“临时卡”只具有“社保功能”。
5、社会保障卡的“申领”
“社保卡”在参保人首次参保时即可申领。申领时,需申领人本人或代理人携带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相片、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临时卡”的申领程序与要求与此相同。
6、社会保障卡的“启用”
“社保卡”的“社保功能”需“启用”之后方可使用。是否已“启用”,如何“启用”,在何处“启用”,可致电“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也可使用“12333”人社热线进行咨询,搭载的“金融功能”在卡发出后已经启用。“临时卡”无需启用,领到之后即可使用‘
7、社会保障卡的收费
“社保卡”首发、新增或扩充卡内容时免费,因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补发的,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为28元∕卡。
“临时卡”首发免费,因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补发的,收取成本费。
8、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启用、挂失、解挂、解锁、补做、修改密码等业务如何办理?
以上所列社会保障卡的业务按照管理原则办理,办理机构为社保业务管理部门的“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以上业务时,需办理人本人或代理人携带办理人社会保障卡(挂失除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窗口办理。
9、此次停止使用“医保卡”时,若正在使用“医保卡”(如正在住院),如何处理?
此类情况,出院时,用新的“社保卡”或“临时卡”结算即可。10、密码和卡锁定
“社保卡”的社保账户初始密码均相同,“临时卡”的密码在制卡时自行设置,长度为6位。
密码是您用卡的重要安全保证,请您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您的密码,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社保卡”和“临时卡”使用时,多次密码输入错误,会造成卡片锁定,无法使用。请您在密码忘记时谨慎尝试。
社会保障卡遗失后请您及时办理挂失、补卡,防止他人盗用,给您造成损失。
11、晋中市市本级的“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的办公地址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龙湖大街141号)2层12、13窗口。联系电话:0354---3075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