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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中市卫生学校委员会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的办法
发表时间:2024-03-08 作者:张红霞 来源:晋中卫校党办 查看次数:851次

中共晋中市卫生学校委员会

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的办法

 

为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内容

(一)换届选举准备

1.向校党委请示。换届选举前,各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校党委提交改选支部委员会的请示。一般于召开支部换届党员大会1个月前,报校党委审批。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校党委批复同意后,可着手进行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成绩要充分肯定,问题一定要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员进行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由党支部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支部委员会要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数应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校党委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或代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二)选举实施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则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改选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全体党员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将工作报告报送校党委,同时存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校党委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如果有党员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分发、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人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开票。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支部委员进行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委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校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校党委,并将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书面报请校党委审批和备案。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差额选举,必然有一部分候选人落选,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要教育落选的党员正确对待落选,找到自己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迎头赶上。

二、党支部委员的补选

补选党支部委员,一般是换届改选后的支部委员会,由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增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补选: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党支部委员会成立后,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提出补选意见,待校党委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也要充分发挥民主,酝酿好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然后报校党委批准。补选的党支部委员,其任期均至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

三、党支部提前或延期换届

在特殊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

党支部委员会提前改选的几种情况:一是委员缺额较多,使党支部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二是党支部委员会存在严重问题,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三是由于其他原因,校党委决定提前改选的。

暂缓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一是党支部多数委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改选的;二是党支部任期届满时,正值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关键时刻,不宜立即改选的;三是党支部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顿,改选条件不具备的;四是由于其他原因,校党委决定延期改选的。延长改选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新建立的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校党委批准新建立的支部委员会,其主要负责人可由校党委任命,经过一段时间,党员之间相互熟悉后,再报请校党委批准进行正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如果新建立的支部,党员之间比较了解(如原来的联合支部,现分开成立支部),经校党委同意,也可以直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中共晋中市卫生学校委员会

                                    2024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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