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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学校召开2023年 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发表时间:2023-09-26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 查看次数:896次

晋中市卫生学校召开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晋中市卫生学校 2023-09-25 19:08 



晋中市卫生学校召开2023年

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为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深化作风建设,确保文明过节、节俭过节、廉洁过节,营造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我校在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校长郭卫梅,副校长吕世广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吕世广主持。

      会上,吕世广副校长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批通报五起典型案例以及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吕世广副校长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他强调,作为党员干部,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提高站位,认清形势,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二、以案促改,筑牢防线,大力营造良好生态;三、廉洁自律,不逾红线,切实做到身直腰硬;四、加强监督,从严要求,牢记“一岗双责”。

      会议第二项,校纪检监察室主任张瑞仙传达了中共晋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四风问题监督月”的行动方案》以及纪检监察室的《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最后,校长郭卫梅做了讲话,她指出廉洁自律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要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更要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责任担当,对此她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各科室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二、要深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会议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不断把师德师风建设引向深入;三、市委巡察组入驻期间,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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