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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基层党支部换届严明纪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30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晋中卫生学校纪委 查看次数:769次



各党支部:

    为严肃我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精神,校纪委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        

各党组织切实增强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程序规定,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做好调查摸底,随时掌握选举动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防止各类影响换届选举情况的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肃组织纪律

要求做到“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党支部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和规矩贯穿换届选举始终。防止并及时制止非正常组织活动或违规操作现象,防止选举失控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校纪委将全程督查换届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情况。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整治换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举报电话:0354-2783148

举报邮箱:jzswsxxjcs@163.com

 

 

中共晋中卫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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